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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通知日(First notice day)
2. 最後交易日(Last Trading Day)
3. 結算日/交割日(Settlement Date)


除指數期貨外,多數的金融期貨與商品期貨在到期時都須進行現貨(實物)交割,而依照各期貨契約的規定,期貨契約的賣方可以以向交易所提出要求買方交割的第一個日子稱為「第一通知日」,此通知日因期貨契約與交易所而異。換言之,當手上持有期貨多單,進入第一通知日後,就有可能被要求履約進行實物交割。

最後交易日是指在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最後交易日後尚未清算的期貨合約,須通過相關現貨商品或現金結算方式平倉,目前大部分期貨商品最後交易日通常就是結算日。


此外,並不是每個實物交割的期貨就有「第一通知日」,例如日本TOCOM的商品期貨,只有最後交易日;也有些商品第一通知日跟最後交易日是同一天,如歐元。
 
由於台灣期貨商在國外商品期貨並沒有經營現貨這塊,因此都會要求買方須在第一通知日的前一交易日平倉出場,避免實物交割。統一期貨在第一通知日及到期日間的作業程序舉例如下,且會提前告知客戶:


2013年12月金屬、利率、農產品期貨第一通知日為11/29(五),請留意客戶部位:

 

 

 

 












以12月金屬商品為例,第一通知日是11/29,期貨公司於11/28日 6:15分就會關閉該月份商品的網路下單,此時只能電話下單,且只能平倉不能建新倉,11/29日6:15分前就會強制要求12月份的多單平倉出場,而客戶如果是留空單的話則是12/27人工盤收盤前1小時強制出場。

由於商品進入第一通知日後,主要交易月份會轉移到次一月份,造成將到期的月份流動性變差,且過去也發生過要把投機性空單強軋出場的行情,因此建議無論多單或空單,應在第一通知日前就轉倉到次月份去。此外,不同的商品都有不同的到期結算規則,如有疑問可詢問所屬營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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